源泉镇用好行政调解维护群众利益
今年以来,源泉镇以开展行政调解作为化解群众矛盾冲突的重要手段,通过完善制度建设,打造调解队伍,严管理,重培训,强作风,基层行政调解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群众利益得到切实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行政调解机制。
该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各行政职能委办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行政调解的日常工作。同时在全镇各驻地单位、村委会明确专人为行政调解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复杂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汇总、反馈工作。同时落实工作经费,解决调解场所,配备办公设施,公布调解人员名单,受理电话和相关调解方式。
完善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考核机制。
建立健全了行政调解制度,如:行政调解登记制度、行政调解奖惩制度、信息宣传制度、重大矛盾纠纷快报制度、责任考核制度,重点突出了责任考核制度,将工作绩效和年终考核、晋级、晋升挂钩,充分调动调解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为民调解的服务意识。
精心组织协调,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重视行政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2017年来共开展培训班2期,培训人员20多人次,使调解员严格按《博山区行政调解工作实施细则》规范调处矛盾纠纷。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坚持事前防范和目标防范相结合、经常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排查原则,多渠道,宽领域排查矛盾隐患,2017年来,共组织矛盾纠纷排查12次,排查出矛盾隐患6起。强化矛盾纠纷的化解。按照“一个矛盾纠纷,一个调解班子,一个调解责任人,一个调解方案”制度,限期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处,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截止到目前,该镇共受理行政矛盾纠纷8起,调处成功7起,调处成功率达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