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三资监督管理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实行“三资”委托代理。进一步完善“三资”管理制度、审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成立了张店区农村财务监控中心。制定了代理中心主任、会计人员和报账员的岗位职责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二是成立机构,完善设施,实现“三资”管理现代化。在6个镇和湖田街道办事处成立了代理中心,并配备专门的办公设备,选聘了业务骨干,确保了人员、设备两到位。
三是搭建平台,加强培训,实现“三资”管理网络化。搭建起“张店区农廉网”平台,实现全区“三资”联网监管。每年不定期举办“三资”管理培训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四是落实责任,规范操作,全面实现“三资”监管。将“三资”监管落实到人,镇(街道)与各村(居)签订了委托代管协议书。各村(居)分别单独开设银行账户,一村一账,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