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局积极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全面推动矿业绿色发展
济南市莱芜区作为山东省内重要矿产地,矿产资源丰富,矿业开发强度高,历史上,全区持证矿山高峰时曾达到80余家。随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市场对水泥、石材等各种建筑材料需求量大增,区内建材矿山数量迅速增多,多年的粗放式开采严重破坏了地质地貌景观,自然生态环境日趋恶化。
为改变这一现状,近年来,济南市莱芜区自然资源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聚焦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绿色矿山建设和日常监管三大重点,部署开展了系列行动,全区矿业开发管理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地质环境不断向好发展。
一是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制定《露天开采砂石矿山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规范提升一批、淘汰关闭一批”的思路,从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爆破作业、交通运输、林业保护、税费缴纳等8个方面进行综合整治,联合应急、水利、交通等部门对矿山整治情况开展验收,对主动退出和验收未通过的矿山企业,责令其限期开展恢复治理工作。通过整治行动,成功将莱芜区现有持证露天矿山压缩至2家,矿山开发利用逐步实现规范化、集约化、可持续化,矿业发展格局进一步得到优化。
二是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绿色矿山部署决策,积极与企业对接,帮企业算好“经济账、生态账”,鼓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推进过程中,一方面指导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行业标准开展建设,进一步补齐短板、扩大优势,将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保护的措施贯穿于资源开发全过程;另一方面,鼓励企业深挖现有矿山潜力,具备条件的进一步调整生产规模,充分释放产能,着力构建规模适宜、绿色发展、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集约高效的绿色矿业发展格局。经过4年的努力,莱芜区现有国家级绿色矿山3家,省级绿色矿山4家,其他具备建设条件的矿山也都通过了市级第三方评估,完成了绿色矿山建设。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聘任15名专业覆盖面广、专业知识能力强、实践丰富专业人员作为矿山督察员,制定印发督察工作任务,重点督察是否超层越界开采、是否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三率”情况、储量动态监管、地质环境的保护与修复治理、露天扬尘污染防控等,定期印发督察通报,保证督察效果。通过督察员督察、科技管矿、信息公示、储量年报等方式开展动态检查,督促矿山认真落实相关制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增强采矿权人依法办矿、依法治矿、依法管矿的自觉性。
编辑:高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