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理越级上访旨在推动问题就地解决
从5月1日起,按照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规定,信访部门将不再受理越级上访。
实行逐级走访,根本出发点在于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是限制公民信访权利,而是要更好地实现公民信访权利。《办法》进一步压实了有权处理机关的责任,规范了工作程序,有助于来访事项得到及时就地解决,为实现公民的信访权利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又为有权处理机关和来访群众指明了一条步骤清晰、要求明确的路径,引导群众变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多头上访为就地反映问题,有助于减少信访成本和奔波劳累之苦。
不受理越级上访,主要基于信访事项发生在基层,理应回到当地解决的基本思路。越级上访的实质是重复上访,不仅无谓地增加了政府的行政成本,也不利于调动地方和基层主动解决问题的积极性。
一个信访问题,无论向哪级机关反映,最终都要由有权处理的机关来办理,这是由行政级别管辖权决定的,也是由行政管理工作的程序性特点决定的。实行逐级上访,能够强化基层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责任,减少层层转送的中间环节。因此,实行逐级上访,不仅不会削弱解决问题的力度,反而能更有效地推动问题及时就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