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伴我行——济阳区第二实验小学宪法日活动
为增强法治观念,营造学习宪法、弘扬宪法、崇尚法律的良好氛围,推动全校师生树立宪法意识, 2019年12月4日,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当天,济南市济阳区第二实验小学开展了“宪法伴我行”——"宪法日"活动。
学校利用电子显示屏、红领巾广播站、班队会等途径,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让宪法深入每个人的心中。
12月4日宪法日这一天,各班利用晨读时间学习《宪法》。早晨7时40分,晨读开始,各个教室“书声琅琅”,各班学生在班主任老师的组织下,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部分章节、条款,集体朗读。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在各班班主任老师的带领下,庄严的宣誓声在济阳区第二实验小学各班响起,誓词响彻蓝天。
宪法宣誓活动,是一次很好的宪法宣传教育,通过庄严的宣誓,我校师生经受一次强烈的心理震撼,使宪法知识、宪法精神被广泛感知和接受,将尊重宪法、信仰宪法、维护宪法的观念植根于师生的心中,使爱宪守宪成为全校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济阳区第二实验小学对"12.4"宣传活动始终能够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措施到位,并能常抓不懈,使法制教育工作真正成为我校教育教学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今后,实验二小仍将以更加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的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地做好全校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维护学校和谐稳定,为促进学生地健康成长,继续做出最大地努力,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