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局召开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款结算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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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7日发表
为切实做好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款核对及结算工作, 4月23日,区医保局召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款结算工作会议。区医保局局长刘传道,医保局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医保局分管同志传达了市医保局、市卫健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中清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拖欠药款专项行动的通知》,通报了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结算对账摸底情况,对全区基层药款结算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
最后,区医保局局长刘传道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到药款结算工作对于基本药物货款统一结算机制正常运行、维护良好药品购销秩序的重要意义,要敢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二要核查对账,规范运行。各基层医疗机构要主动与卫健部门核对账目,摸清药款结算数目,建立严格的药款管理、审核、拨付制度,严禁药款挪用、占用;三要将定点医疗机构药款结算纳入协议监管范围,纳入医保年度考核,切实维护健康、诚信、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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