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控制范家沟水库规划区村民户口和新建项目的通知
南府办发〔2013〕107号
南隆镇、肖家乡人民政府,蜀北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保障范家沟水库顺利开工建设,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从2013年9月20日起,对范家沟水库规划区(包括南隆镇改清村、南隆镇响坛子村四组、蜀北街道办事处松云洞村八组和九组、肖家乡老牛沟村八组)的村民户口和新建项目实行严格控制。控制期间,范家沟水库规划区村、组的村民户口只准迁出、不准迁入(正常结婚迁入、依法生育上户除外),同时停止办理各类建设用地手续,村民不得改建、扩建、新建房屋及其它构筑物,不得抢种林(竹)木和多年生经济作物,不得出租土地搞种养业。否则,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南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