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各网站:
互联网是人们传播信息、相互沟通和文化交流的重要渠道,为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的国庆节日氛围,市文明办、市网络办确定在全市机关、网站和网民中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构建和谐网络环境。通知如下:
一、落实管理职责,加强引导教育。市文明办、市网络办牵头做好日常联络协调,市公安局、文广新局、工商等部门要结合履行行业管理、安全管理职能,引导全市网站积极参与文明办网活动。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文明上网”的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对干部职工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文明上网,上文明网。
二、模范遵守法纪,坚持文明办网。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网站管理、经营者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坚持提供健康的上网环境和内容链接;强化行业自律,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网络公德教育。同时有自办网站的单位要在网站首页显要位置悬挂“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和“和谐的网络环境需要我们共同维护”两条公益广告。
三、从自身做起,抵制网络低俗之风。网民要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观,不在网站上发表、转载影响全市安全、形象和社会稳定的信息、图片;不在网站社区、论坛、新闻跟贴、聊天室、博客中发表或转载违法、庸俗、诽谤他人的言论、图片、音视频信息等,做文明上网人。
四、建立长效机制,净化网络文化市场。市文明办、市网络办将牵头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市内各网站、网吧进行抽查,对不合格的网站、网吧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组织开展“文明上网 从我做起”主题活动。在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开展“文明上网、从我做起”系列活动,通过深入开展宣讲教育、举办互联网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文明上网 从我做起”主题征文活动,加强互联网法制道德教育,不断提高网民的法制意识和文明素质。
章丘市文明办
章丘市网络办
201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