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骏锦塑料厂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禅城区骏锦塑料厂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8月1日至8月5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三路6号308、309室,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0757-82108721、82503098 传 真:0757-82109216 电子邮箱:fscchb004@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佛山市禅城区骏锦塑料厂佛山市禅城区骏锦塑料厂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上朗朗溪十三路21幢之二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上朗朗溪十三路21幢之二。租用现有已建厂房,占地面积546.25m2,总投资20万元,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的加工、销售,年生产塑料件80吨,年产值为30万元。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注塑有机废气:收集经等离子设备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破碎、拌料粉尘:加强车间通风;设备噪声: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机械阻尼隔振、加装隔声罩、消声器隔音降噪等措施;定期检修,防止不良工况下故障噪声;加强车间的密封性。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一般工业固废: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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