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镇开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15年度创业补贴扶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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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7日发表
5月13日,大桥镇人设中心工作人员向个体工商户介绍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有关通知。
为贯彻落实2015年度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扩大创业扶持政策人员范围,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5月,镇人社中心为宣传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通过电话访问和村居大喇叭,对辖区内登记且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逐一通知。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别给予10000元的创业补贴和2000元的创业岗位开发补贴、1000元的创业补贴和500元的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此次优惠政策的实施,得到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和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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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9:12:5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