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卫健系统扎实推进酒驾醉驾治理
为严厉整治公职人员酒后驾车行为,防范酒驾交通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严明纪律规矩,罗甸县卫生健康局按照酒驾醉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学习现场
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教育管理。系统各单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开展“公职人员酒后驾车行为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认真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进一步加大对公职人员法律法规教育、交通安全和遵纪守法意识,带头树立好、维护好党员和领导干部良好形象,切实从思想和行动上筑牢防线。
乡镇医疗机构学习现场
签订个人承诺,自觉接受监督。系统各单位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签订《承诺书》,营造了拒绝酒后驾驶的舆论氛围,实现从“不敢违”向“不能违”“不想违”的转变,形成“喝酒不***、***不喝酒”的自觉共识,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签订承诺书
明确纪律规矩,严肃追责问责。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要以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表率,坚决做到***不饮酒,饮酒不***,同时劝导家人和朋友杜绝酒后驾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如有违反,将依据《***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追究其党纪政务责任,从严处理。
在今后的工作中,罗甸县卫生健康系统将持续强化对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从源头上遏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