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街道办事处六项措施推进五位一体税收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税源信息联络员制度。国税、地税、工商和办事处确定专人担任税源信息联络员,与各自管理领域内重点纳税企业对接,不断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将企业发展意向、需求等信息每月向“五位一体”税收征管办公室反馈。办事处对管辖区域内区级年纳税额50万元以上的企业建立领导干部包干负责制,及时与企业沟通发展经营和全区规划、财税政策调整信息,及时掌握辖区内重点项目情况。
二是建立“五位一体”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国税、地税、工商、公安及办事处联席会议,分析辖区税收形势,研究解决税收征管方面的有关问题,如在我区经营在外区纳税、纳税大户外迁意向、重点项目建设、投资企业落户、招商载体信息等近期财源、税源管理中的问题等,并形成会议纪要,建立各部门落实情况督察制度。
三是建立税源摸底调查制度。街道办事处综合治税办公室每年对辖区税源单位开展一次税源摸底调查,根据检查情况会同“五位一体”成员单位集中清理偷税、骗税、抗税的违法企业和业户,更新成员单位数据库信息。
四是创建政企合作交流平台。创建街道办事处和相关经济部门与辖区内企业的合作交流平台,通过定期走访、包干、纳税大户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区域内重点税源企业发展方向和对行政服务的需求,向企业负责人介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各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有关部门制定的其他扶持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条件,征求企业对辖区行政管理,涉企涉税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难题。
五是建立代征代扣长效机制。由工商所代征代扣印花税;办事处下属的事业企业性质单位代征代扣由国、地税委托的小额纳税人、临时建筑、个体工商户、市场等缴纳的税收。
六是加强对在我区经营、在区外纳税企业的信息沟通和处置。街道办事处汇总本单位、区国税局和地税五科掌握的异地纳税企业的信息,通报工商所,由工商所会同街道办事处责令其限期变更,由国税局、地税五科督促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建筑新村街道办事处 刘晓艺 李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