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县市区实现省级文明城市全覆盖
2月6日,烟台市召开2017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2017年烟台实现了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的目标,成为全省唯一、全国仅有的两个获得文明城市“五连冠”的地级市,并且所有县市区(开发区、高新区、昆嵛山保护区不列入评选范围)全部进入省级及以上文明城市序列,实现省级文明城市全覆盖。
据烟台市文明办副主任吕忠民介绍,该市把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提升作为基本评价指标,尤其是在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着力解决了一批公共交通、公共秩序、公共环境存在的问题,努力让市民在创建中见到实惠、感到满意。经中央文明委复查合格,烟台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莱州市、龙口市入选第五届全国县级文明城市,蓬莱市继续提名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栖霞市被评为省级文明县(市、区),至此,烟台市本级及12个县市区全部进入省级及以上文明城市行列。
此外,烟台还有21个全国文明单位、14个全国文明村镇、2个全国文明校园、1户全国文明家庭。省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校园、家庭的数量分别达到543个、207个、111个、14个和21个。(记者 隋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