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三项建设补贴资金使用监管
为加强价格调节基金扶持我市“三项建设”项目补贴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确保价格调节基金扶持我市“三项建设”项目补贴资金的发挥作用,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市财政局在去年开展了2011年以来已下达而尚未划拨“三项建设”项目补贴资金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核查发现尚未完成项目建设导致未划拨补贴资金的两家企业提出限期完成的要求。今年以来,经多次督促确认上述两家企业无法完成相关建设后,市发展和改革局与中国银行茂名支行反复磋商,于近日收回上述两家企业开立的蔬菜大棚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帐户中未使用的省、市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三项建设”补贴资金本金及利息共50.68万元,确保了“三项建设”项目补贴资金的充分发挥作用。
近年来,我市相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立足稳价惠民,通过推动以平价商店建设、蔬菜大棚建设、冷藏设施建设为重点的“三项建设”,从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对群众生活必需农副产品供销加以扶持,保障生活必需农副产品的市场供应,实现“产销对接”、“农超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稳控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价格,切实减轻群众物价上涨的生活压力,构筑稳定农副产品价格的长效机制。通过推动“三项建设”,引导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同时,我市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三项建设”项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公开、透明的基金使用机制,确保价格调节基金的“公平、公正、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切实发挥资金和整体效益。
此次回收“三项建设”补贴资金加强了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有利于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相关补贴资金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完善了财政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记者 梁雪玲 通讯员 冯真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