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专帐资金补贴公告
根据市应急局、人社局、财政局《关于明确全市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专账资金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宿应急发〔2020〕59号)文件精神,我县开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专帐资金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泗阳县范围内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初次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以及《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或延期换证培训考核合格,均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全县特种作业补贴范围: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二、补贴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共3年时间。自《特种作业操作证》(初领、复审、延期换证)之日起6个月内应申请补贴,逾期不予受理。其中,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15日期间,《特种作业操作证》(初领、复审、延期换证)人员,申请补贴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操作项目初次取证和复审、延期换证不得重复享受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不超过3次。
三、补贴标准
初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给予每证500元培训补贴,《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或延期换证给予每证180元培训补贴。
申请补贴时,须提供个人缴纳培训费用(或所在企业统一代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缴纳金额高于补贴标准的,按照补贴标准予以补贴;低于补贴标准的,据实补贴。
四、补贴方式
对个人出资的,直补个人,由按规定参加培训的个人提出补贴申请(可由所在企业统一提供代办服务,并同时提交委托代办协议)。
申请材料包括:《宿迁市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请表(个人)》(***2)、《宿迁市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信用承诺书》(***3)以及申领本人身份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机构开具的收费票据复印件、工作证明。
对企业出资的,直补企业,由按规定组织职工培训的企业提出补贴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宿迁市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请表(企业)》(***1)、《宿迁市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信用承诺书》(***3)、《宿迁市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企业汇总表》(***4)以及申领本人身份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机构开具的收费票据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申报。拟申领补贴资金的企业或个人,应向县应急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有关申报材料。
审核。县应急管理部局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核实,并将相关数据信息报县人社部门比对,符合条件的在“网上泗阳”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发放。确定补贴对象后,县应急管理局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并于资金到位30日内将补贴拨付至个人或企业账户。
六、补充说明
企业或个人缴纳培训费用票据丢失时,可联系原培训机构补办(复印原始凭证);
个人《特种作业操作证》丢失时,可联系市应急管理局补办(重新制作证书);
申请补贴遇有其他情况时,可联系县应急管理局咨询。
联系电话:85235860
办理地址: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厅B28应急管理局/消防一件事窗口
企业特种作业从业者工作证明.doc
特种作业自由职业者工作证明.doc
宿迁市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企业汇总表.doc
宿迁市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信用承诺书.doc
宿迁市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请表(个人).doc
宿迁市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请表(企业).doc
泗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