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政策,制订就业资金安排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5.负责人才管理和服务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和其它人才队伍的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指导、管理各类人才队伍及有关群体的培训教育工作。
6.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7.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计划、调(流)动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8.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综合管理,拟订编外人员使用计划、使用方案,会同财政部门监督各单位临聘人员的使用和管理。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劳务开发的规划及农民工工作政策、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人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贯彻落实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投资促进、统计等工作。
1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重点工作
1.重点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我县城镇新增就业5200人,完成全年任务4000人的130%;失业人员再就业1300人,完成全年任务1000人的130%,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59人,完成全年任务430人的13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0029人,领取养老金16731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73229人,发放待遇53855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参保7090人,享受退休待遇3159人,参保率和待遇发放率均达100%;我县三季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8166元,增长率6.6%,预计2020全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38174元,增长率10%。
2.统筹城乡就业卓有成效
⑴抓重点、跟热点,重要领域取得新突破。2020年,共计开展职业培训30期1753人,使用培训补贴200余万元,认定8个就业扶贫车间、3个就业扶贫基地、6个就业扶贫产品,创建1个省级就业扶贫示范村,5个市级就业扶贫示范村,实现村村有亮点、镇乡有典型。
⑵招工任务常抓不懈,助力推进临港发展。2020年,举办线上招聘会29场,其中线上招聘会9场,线下招聘会20场,提供岗位数27530个,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促进就业人数(签订意向性协议)2057人,输送1019名务工者到临港正集源、得港电子就业。
⑶稳岗返还加速度,失业保险基金效力最大化。今年共计79家企业享受各类稳岗返还政策,兑现资金1246.778432万元,惠及职工4022人,从收到市局文件到兑现资金,前后仅用了21天时间,落实速度全市第一。今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暂时性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目前有24户企业申报,比上年新增15家,涉及职工779人,预计兑现补贴资金616.97万元,帮助对美贸易、疫情影响的工业企业渡难关、稳就业,给予8个企业结构调整奖补资金448万元。
⑷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困难群体就业。2020年,享受再就业资金补贴的公益性岗位1800个,预计全年兑现补贴资金1200万元左右。一是开发全日制公益性岗位150个安置城镇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目前在岗152人,给予用人单位社保、岗位补贴;二是开发1200个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16-60周岁建卡贫困人员非全日制公岗1200个,安置16-60周岁年龄段有一定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每人每月岗位补贴500元,最长不超过三年;三是开发250个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安置60-70周岁年龄段有一定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每人每月岗位补贴400元;四是开发200个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返乡暂不能外出且家庭无稳定收入人员提供暂时性就业援助。
⑸抓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提供资金扶持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2020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0笔161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200万元的134.33%,直接扶持90人成功创业,带动480余人就业。
⑹加强失业人员就业帮扶,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2020年全年发放城镇职工失业保险金601人316.39万元、代缴职工医疗保险89.96元、发放城镇失业职工抚恤金1人1.32万元、发放生育补助金2人0.79万元,发放技能提升补贴5人0.7万元,发放城镇价格临时补贴17.79万元。发放失地农民失业保险金256人299.41万元,代缴职工医疗保险91.05万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9.46万元。
⑺促进群众转移就业。春节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招聘活动改为线上招聘会。今年来,已开展线上招聘会9场,提供岗位数12500余个;开展线下招聘会20场,输送了1019人前往临港产业园就业;疫情放开后及时对有培训意愿的劳动者全面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今年共计培训3000余人。
⑻狠抓高校毕业生八大工程工作。我县2020年回县报到高校毕业生325人,全年共印发相关宣传资料12000多份,发布岗位信息 12800个,免费托管档案325份,组织招聘会19场。截至目前,共有见习单位48个,参加就业见习38人,补贴金额12.62万元;大学生创业补贴4人,补贴金额4万元;及时审核2021级中职生求职补贴166人,补贴金额24.9万元。
⑼确保长江流域退捕渔民妥善安置。全县共有退捕渔船渔民32人,目前有3人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3人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人未参保养老保险。在劳动年龄段内有21人,11人退出劳动力市场。平均按照每只船8万元的补偿标准实施渔船退捕上岸,共落实资金140.26万元,其中:中、省专项资金75.74万元,县级配套***.1万元,县农业农村局自筹0.42万元。
3.社会保障水平不断增强
⑴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工作推进情况。基金征缴方面: 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0029人,基金征收共计15200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4725人,基金征收共计750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4179人,基金代征收共计170万元;今年共有62个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征收工伤项目参保基金410万元;为全县参加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等减免金额4943万元;养老保险减免企业305家,减免金额4299万元;失业保险减免企业305家,减免金额 175万元;工伤保险减免企业 348 家(含项目参保),减免金额 431万元,三项社会保险减免合计3060万元;全县共收到和审核批准缓缴社会保险申请的企业41 家,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4943 万元。待遇支付方面:今年养老金发放17689人,发放金额40000万元,单位退休待遇计算1551人 (其中特退100人),个体退休待遇计算620人;死亡待遇发放153人,发放金额550万元;企业养老金病残津贴待遇发放人数共计70人次,发放金额15万元;工伤待遇每月定期发放241人次,共计发放900万元;工伤一次性待遇累计发放共计233人次,共计发放金额680万元;工伤定期和一次性支付待遇共发放1542.5万元。
⑵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参保人数173229人,发放待遇53855人,发放金额5208.46万元。截至年底,预计基金总收入合计13037万元;基金总支出713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已认证53219人,占应认证人数的98.8%,仅有636人还未认证。
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我县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187个,在职参保缴费人数7090人,享受退休待遇人数3159人,参保率和待遇发放率均达100%。退休中人待遇兑现方面:一是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重新核算了2014-2015年一共118个退休中人(只包含全视同)的养老待遇的补发,生成了退休中人养老待遇补放计划,今年10月底兑现退休中人从退休次月至2020年9月期间原预发待遇与现行正式待遇的差额;二是对2014-2015年已兑现待遇的中人,做到告知见面率达到100%,对未能兑现待遇的中人,持续做好解释安抚工作。
4.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⑴狠抓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贯彻落实。今年来,分别制定下发《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