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中医院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珙县中医院是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国家二级甲等医院。是宜宾市社保、珙县社保、珙县医保和各种-商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是国家中医药农村中医适宜技术培训教育基地,华西医院远程教学、远程会诊定点医院,珙县中医药龙头单位。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医德教育,继续落实零投诉制度,促进服务理念、态度的根本改变。
2.全面开展各项公立医院综合医改工作,特别是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3.改善就医服务流程。
4.加强监管,督导检查,奖惩结合,强力推进执行力提升,多渠道、多方式培养,提高职能部门、科室负责人管理水平。
二、部门概况
珙县中医院属珙县卫计局二级单位,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编制人数185人,年末在岗职工328人其中在编在岗人数142人,聘用人数186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中医院院本年收入合计8994.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6.26万元,占7.4%;事业收入8328.41万元,占92.6%。
2016年中医院院本年支出合计835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32.09万元,占93.79%;项目支出518.69万元,占6.21%。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珙县中医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66.2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3.96万元,增长18.49%,主要原因为增加新招考录用人员和政策性调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珙县中医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6.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8%。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3.96万元,增长18.4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珙县中医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6.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46万元,占10.88%;医疗卫生支出592.***万元,占88.95%;住房保障支出1.16万元,占0.1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72.46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2016年决算数为592.***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类):2016年决算数为1.1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珙县中医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7.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6.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6万元,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珙县中医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7.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7.12万元,主要用于病人病情的辅助诊疗等业务办公工作。
(三)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666.2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一是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制度执行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未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三是按规定对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进行自检自查,做好资金的项目和资金使用效益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各项专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截止2016年12月31日,当年预算数为666.26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数为666.26万元,当年决算支出数为666.26万元,决算支出数与当年预算数执行进度为100%,与财政拨款数执行进度100%。
总计得分95.5分。一是预算编制总分10分,得分10分;二是预算执行总分20分,得分19分,节能降耗扣1分;三综合管理总分40分,得分36.5分,其中政府采购未编制年初预算扣2分,非税收入执行情况扣0.5分;未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扣1分,四整体效益总分30分,得分30分。近年来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从中发现问题,积极处理与改善,同时为今后的工作总结经验与教训。
经自评,我单位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5分,因财政资金及时足额的拨付,使得各项基本工作和项目工作得以顺利实施与完成。
存在问题:未编制年初政府采购计划,未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非税收入缴纳不及时,今后完善这三项工作。
改进建议:希望以后考评指标设置更加完善科学,使得评价发挥更好的作用。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离休人员经费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年度珙县中医院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珙县中医院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