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四个坚持打造四型司法所
区司法局以“四个坚持”着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勤廉型”司法所,近年来,先后建成溱潼、张甸两所大型司法所,取得明显成效。
坚持制度落实,打造学习型司法所。落实内部政治业务学习制度,通过每周五下午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司法案例等内容的学习,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日常工作中,司法所负责人带领全体工作人员将网络平台上的经典案例、最新司法解释、审判实录摘录出来一起探讨、研究,总结基层司法行政实务操作的可行性和理论性,营造司法所浓厚的学习氛围,加快推进学习型司法所的构建。
坚持为民理念,打造服务型司法所。面向群众认真做好法律释疑,对于寻求法律援助的群众细心做好资格审核,协助做好资料准备,迅速做好案件衔接;在法治宣传中,结合群众关心点和利益面开展宣传教育,把权利义务阐述清楚,把问题道理解释明白,保证每次宣传教育质量;在人民调解中,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意愿诉求,根据法律法规,做好“背靠背”“面对面”工作,达到息讼止争的效果,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大局中让基层司法工作面目更清晰、形象更立体、声音更洪亮。
坚持思维升级,打造创新型司法所。结合“枫桥式”司法所打造,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分类化建设。结合乡镇工作开展实际,围绕“形式有创新、内容有创新、方法有创新”三个方面,对照司法所十三项职能,研究谋划司法行政工作中“小切口、大成效”的创新基点,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市、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先进做法和创新思路,力争司法行政工作开展与时俱进,取得实效。
坚持纪律建设,打造勤廉型司法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放在突出位置,详细摸排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结合队伍教育整顿中群众反映的不足,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业务水平上下功夫,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确保令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