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刘晓红与毛丽红重复结婚登记行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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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经调查,刘晓红与毛丽红重复结婚登记并领取了苏靖江结补字第0800500001号的结婚证,因二人已于1999年10月22日结婚登记,不符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二条补办结婚登记的条件,本机关已依法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靖江市民政局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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