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职称制度改革实现双贯通
泰兴市积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进行“高级工、技师等高技能人才可以评工程师,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参加相关专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的职业发展改革试点,实现了“双贯通”。
长期以来,我国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一直是“单通道”发展,“各自为政”,互不融通,“会做不会说”、“会说不会做”现象普遍存在,懂技术、会管理、精操作的复合型、领军型人才严重缺乏。为着力解决这一问题,该市积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努力拓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贯通发展的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选择在全市企业单位从事技能工作取得三级(高级工)以上(含本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中,打破“双向”发展的瓶颈与阻碍,助推企业多元化选人育才用才,为全市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一是技师班按本科学历同等对待。该市目前拥有各类高技能人才23万人、专业技术人才43万人,还有大量职技校学生。试点中,对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该市将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二是高技能人才可评工程师。试点中,高技能人才取得规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专业(工种)工种年限可视为专业技术资历。现从事本专业(工种)相关职业技能工作,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还可申报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比如,取得本专业(工种)一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江苏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省级技能大赛一、二等奖或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都可申报认定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
三是工程师可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申报参加相应专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并免于参加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理论考核和论文答辩(全国全省统考类的职业除外)。专业技术资历可视为技能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相关资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