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阳江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相关单位:
现制定《阳江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高淳区阳江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5日
阳江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落实《2020年高淳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要求,保障空气环境质量,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资金扶持相结合,全面提高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实现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工作目标
镇域范围内全面禁烧秸秆,大力扶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以上,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到56%以上,从根本上解决露天焚烧秸秆问题,提升空气质量。
三、加强领导
为巩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成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阳江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孔志辉 洪 伟
副组长:杨维旺 谷小年 李全军 吴鸿飞 杨 斌
谷春定 朱军花 吕双全 李玉涛 杨 文
史凤华 史林华 张生葆 夏 明 汪 辉
易基兵 马秀红 陈崇斌 吴和头 孙双金
陈寿喜 姜冬明
成 员:江鸿彬 孙巨良 王钊祎 杨青玉 孙照升
梅家明 肖根福 徐 锋 丁振武 钱生松
吴春龙 王爱军 孔兰花 陈正军 孙红星
钱金华 刘勇虎 刘全安 马小顺 陈建平
陈小双 陈七头 陈金福 徐振明 唐胜保
吴志峰 孙爱牛 孙华头 孙秀全 邢办渊
陈金福 丁告化 邢精辉 孙爱国 张孝保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督查组、区域巡查组、宣传引导组、后勤保障组、综合协调组。
综合督查组:杨斌牵头,镇纪委配合,负责全域秸秆禁烧督查问责。
区域巡查组:负责各自区域内禁烧巡查工作。
巡查一组:吴鸿飞牵头,综合执法局配合(区域:沧溪片区);
巡查二组:李玉涛牵头,农业农村科配合(区域:狮树片区,永胜圩);
巡查三组:易基兵牵头,环境保护科配合(区域:丹湖片区,胜利圩)。
巡查工作组负责重点时段每天对各自范围内秸秆禁烧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做好火点信息的图片及文字记录,并于次日上午9点前将巡查信息报送至秸秆禁烧综合协调组汇总;负责指导、督促各村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工作,加强秸秆禁烧巡查力量、加大巡查频次,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点通知相关村,及时进行扑灭。
宣传引导组:吕双全牵头,宣传统战科、党政办综合管理科、广电站配合。
后勤保障组:马秀红牵头,财政管理科配合,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物资保障、经费落实。
综合协调组:易基兵牵头,环境保护科配合,负责全镇秸秆禁烧资料信息收集,相关事项分工协调、责任落实。应急值守电话025-57896547,182****8737,159****5166。
四、工作重点
(一)重点时段
阳江镇实行全年禁烧秸秆,重点禁烧时段为夏收、夏种与秋收、秋种时节以及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段。
(二)禁烧区域
阳江镇实行全镇域秸秆禁烧。在做好全面禁烧工作的基础上,重点保障以下区域:
1、芜太公路沿线、狮北线沿线、南北干线沿线、西部干线沿线1000米可视范围。
2、迎湖桃源旅游景点、沿湖、沿河、已征收未开发等区域。
3、加油站、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组织阶段(5月上旬和9月上旬)
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秸秆禁烧政策及综合利用的好经验、好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树立“不愿烧”、“不舍烧”、“不敢烧”的意识,努力争做秸秆禁烧模范,形成全镇上下自觉保护“碧水蓝天、美丽家园”良好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
1、向全镇农民朋友发出“致广大农民的一封信”,介绍焚烧秸秆的危害,宣传焚烧秸秆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号召农户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抵制秸秆焚烧,争当禁烧模范。
2、各村在醒目地段及公路两侧悬挂秸秆禁烧宣传横幅,侧重芜太路沿线、南北干线、西部干线、狮北线。
3、积极报送秸秆禁烧工作新闻动态,夏季秸秆禁烧期间不少于2条,秋季秸秆禁烧期间不少于4条,信息报送至镇秸秆禁烧综合协调组。
(二)全面禁烧阶段(5月中旬至6月中旬、9月下旬至12月下旬)
印发《阳江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成立阳江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行成“镇、村、组”三级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状,严格落实禁烧责任。
镇村两级在禁烧期间成立现场巡查组,每日对全镇秸秆禁烧情况进行巡查,巡查结果于次日报镇秸秆禁烧综合协调组。
环保、农业、、综合执法局、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在禁烧高峰时段督促指导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消除焚烧隐患。
各村、圩局根据属地原则,实行村干部、圩局工作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制,对辖区内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加强巡查、督查,并及时组织秸秆离田收储。辖区内实行24小时禁烧管控,对发生焚烧、知错不改、态度不端者及时报警处理。
(三)总结考核阶段(7月底和12月底)
各村认真总结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情况,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并分别于6月底和11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秸秆禁烧综合协调组。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层层落实
各村、圩局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要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由支部书记、圩局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及时对全年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部署,实行村干部、圩局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落实具体责任人;镇、村、组、农户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田块禁烧责任包干到人。
(二)加强部门联动,做到齐抓共管
镇环境保护科负责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巡查、考核,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做好统计和信息通报工作。
镇农业农村科负责全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指导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镇综合执法局负责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执法监督管理,对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依原住建部《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进行查处。
镇宣传统战科牵头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工作,组织相关媒体在全镇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良好舆论氛围。
阳江派出所负责秸秆禁烧期间,对顶风焚烧秸秆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加强禁烧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各村、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会议、贴标语、挂横幅、发放一封信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宣传到农户,引导农民增强环保意识,自觉禁烧秸秆。
(四)加强巡查督查,完善通报制度
秸秆禁烧期间,镇秸秆禁烧巡查组要加大对全镇重点区域秸秆禁烧工作的巡查力度,对辖区内的秸秆焚烧现象进行全天巡查。对于卫星火点及上级部门发现的巡查火点,镇巡查组及相关村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核实。镇纪委要对各村、各圩局秸秆禁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故意焚烧或焚烧引发事故的当事人,公安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五)加强综合利用,构建收集体系
镇农业农村科要切实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开展还田技术培训,大力推进秸秆能源化、肥料化、基础化、工业原料化等多种形式利用,建立并完善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力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
各村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编制适合本辖区的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制定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逐步建立起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体系,及时组织秸秆离田收储,避免发生焚烧隐患。
(六)加强考核机制,落实奖惩措施
镇政府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各村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考核。同时建立健全禁烧成效与农村补助资金直接挂钩的机制,将卫星火点、巡查火点以及秸秆综合利用率作为扣减相关资金补助的直接依据。
七、责任追究
对工作措施不力、秸秆综合利用率低、未实现全面禁烧或在禁烧工作中失职、渎职人员严格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1、村有1处(户)以上、3处(户)以下,每处(户)焚烧秸秆过火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焚烧火点的,对网格长诫勉,村支书、主任通报批评。
2、村有3处(户)以上、5处(户)以下焚烧秸秆现象或因焚烧秸秆受到市级部门通报批评的,网格长给予纪律处分,村支书、主任诫勉。
3、村有5处(户)以上焚烧秸秆现象或因焚烧秸秆受到省以上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出现全省“第一把火”并被通报的,村支书、主任纪律处分。
4、对镇各责任部门未履行规定职责、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5、对未按要求进行巡查督查、玩忽职守或知情不报、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其失职、渎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