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6日高新区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1 | 环保型多层共挤聚烯烃(POF)热收缩膜及聚乙烯(PE)热收缩膜生产项目 | 江阴市蟠龙山路58-2号 | 江阴广鸿包装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阴清和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江阴广鸿包装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位于江阴市蟠龙山路58-2号(变电所旁)。租用江阴市要塞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2600平方米,购置泡管式吹膜机、PE吹膜机、对折机等国产设备共14台(套),拟建环保型多层共挤聚烯烃(POF)热收缩膜及聚乙烯(PE)热收缩膜生产项目, 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400吨环保型多层共挤聚烯烃(POF)热收缩膜、600吨聚乙烯(PE)热收缩膜的生产能力。 | 1、废气:本项目吹塑成型环节非甲烷总烃总产生量约为0.945t/a,建设单位在吹膜机上方设置吸风罩,废气经过吸风罩收集后进入同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同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FQ-1)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945t/a,排放浓度为2.625mg/m3,排放速率为0.0131kg/h,非甲烷总烃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 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分别为0.105t/a,通过采取措施加强车间通风,便于扩散等措施后,厂界外非甲烷总烃浓度最高点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80t/a,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滨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屈港。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泡管式吹膜机、PE吹膜机、分切机、对折机、粉碎机、水泵、空压机等运行和辅助设备,噪声源强≤90dB(A),经采取相应隔声降噪措施进行治理后,厂界环境噪声可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产生量19.1t/a,其中边角料、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置,不排放。各类固废从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全过程对环境无影响。 公众参与:采取张贴公告、媒体公示、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 | 0510-86869223/86869417 316058085@qq.com |
公开时间:2021年1月26日~2021年2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