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功新时代贾勇依法维权结硕果服务群众显真情
贾勇,湖北神兴律师事务所律师。自2003年成为一名执业律师,至今已经十五个年头。十五年间,他用过硬的专业知识、良好的职业操守、勤勉的敬业精神实现了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双赢。
一次普通法律咨询 背后是无限的信任
2006年某企业下岗员工郑某向贾勇咨询工伤赔偿问题,经了解他是1998年在企业因公受伤,当时经调解和残疾评定已经进行了赔偿,现如今生活困难无法承担各项身体治疗开支,想重新主张权利。通过仔细审查材料,贾勇告诉他:当时的工伤赔偿处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即使当时的数额稍低于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但当事人认可赔偿金额,协议依然有效,因伤情变化导致残疾程度变化,可以就增加的损害后果重新主张权利。听完解释,郑某眼神中出现了希望,当即表示委托其为他维权。几个月后,贾勇突然接到郑某妹妹的电话,她说郑某已是肝***晚期,但心里一直记挂着维权的事。电话里郑某气息奄奄的说:贾律师,现在除了你我不相信别人,如果这次能挺过去,你一定要帮帮我啊。虽然当晚郑某因病去世,但这件事让贾勇非常震撼。一个普通的法律咨询答复,当事人至死都挂记在心,把胜诉希望寄托在律师身上。律师解答的是法律疑惑,却可以使当事人燃起生活的希望。法律咨询背后是当事人如山般的信任,这种信任促使贾勇坚信律师工作不仅是谋生的手段,更是一项需要全身心投入的事业。
一次法律援助案件 背后是无限的责任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推进,群众逐步形成有事依法,有事找法的观念,当权利受到侵害,部分群众因经济条件差打不起官司。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成为律师义不容辞的责任。近三年来,贾勇和神兴所的同事们每年都超额完成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援案件,累计办理刑事、民事等案件362件。他办理的83件法援案件,实现零投诉、零上访。
2010年兴山县民工万某在神农架某矿山受伤,用人单位没有进行工伤申报。万某多次与单位协商无果后向县法援中心申请援助,但此时距万某因公受伤已近一年。根据法律规定,工伤申请期限超过一年,万某的权利就要丧失。情况紧急,贾勇上午接受指派后迅速准备好相关程序性文件,当天下午和万某坐面包车几经转车凌晨赶到松柏镇。第二天一早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书,在后期补充证据材料期间,考虑到万某受伤后近一年没有生活来源,贾勇承担了大部分调查取证费用,使万某放弃与企业法定代表人同归于尽的想法。最终,经神农架法院判决,万某共获得26万元赔偿,一举解决了生活困境。扶弱济贫的社会责任促使贾勇始终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真心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一次创新案件代理 背后是无限的努力
作为一名执业律师,贾勇深知,只有通过刻苦学习,才能在处理复杂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2002年,他发现国内几家权威法律期刊多名法学界权威专家,在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处理中,倾向德国民法的车辆控制学说处理。由此,他判断机动车辆买卖不过户,原车主不承担责任将逐步引入司法审判。2003年,兴山县一起交通事故致一人重度残疾,事故车辆交易结束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受害人要求原车主承担连带责任。贾勇将平时所学转化为代理意见,主张车辆不过户原车主不承担连带责任。宜昌市中级法院最终采纳了他的意见,该案成为宜昌市车辆买卖不过户原车主不承担连带责任的第一案。后来他代理的两起土地争议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案例要览收录。一起家事案件,被湖北省司法厅评为2007年十佳优秀案例。2007年贾勇被湖北省司法厅授予三等功。
(文:贾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