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召开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交流会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票据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相关工作,省市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自2021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8月20日,区财政局召开区卫健委、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系统开发人员工作交流会。会上,卫健委首先介绍了我区医疗机构目前使用的票据系统及运行情况,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系统开发工程师详细介绍了新系统的操作界面和流程,区财政局和卫健委工作人员询问并探讨区级医疗机构如何通过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与省平台对接实现开票等相关事项。
通过沟通交流,各方对此项工作的开展都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并有了感性认识,同时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时间节点。区财政将与区卫健委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做好相关系统升级改造与对接工作,积极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在2021年1月1日起顺利启用全国统一医疗收费票据式样,推进我区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