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二支队2021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双随机抽查情况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印发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我支队2021年度开展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双随机抽查情况公示如下。
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二支队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照《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行政检查事项目录清单》,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行政检查工作规范和道路行政检查业务履职标准等要求,组织执法人员,于2021年1月1日-12月28日期间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经营者21家。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是否具有有效道路运输许可证,是否按照经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开展培训业务等经营资质等情况。
2.是否将机动车驾驶培训许可证件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检查驾培经营者具有将经营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车辆和教练场地等情况进行公示的证明等制度规程情况。
3.是否具有最近1年驾培经营者对教练员进行考核的记录等教育培训情况。
4.是否使用非教学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等设施设备情况。
检查结果已上传至省市场监督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