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财政局营造信用采购环境加强政府采购信用管理
大东区财政局作为监管部门,在对政府采购监管的过程中,越来越关注到供应商诚实守信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是政府采购环境健康有序、公平竞争、和谐发展的基础。
在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政府采购评审标准时,可根据信用评估等级,分别设置固定合理的价格扣除比例、加分幅度,进而鼓励供应商使用信用评估报告;对信用优质供应商给予提高付款比例、优先给予付款等政策倾斜,鼓励供应商诚信守法经营,加强对供应商商业信誉的审查;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和合同执行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相关政府采购网公开披露,为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供应商信用评估提供相关信息,进一步增强信用评估报告的全面性和权威性;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诚信教育,将诚实守信教育纳入供应商培训范畴,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加强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信用管理,为净化政府采购环境增加一道“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