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序列内的建筑企业资质初审
审批事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序列内的建筑企业资质初审
办事机构:沈阳市皇姑区城市建设局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承诺时限: 即办
办理程序:窗口收件—科室审核—领导签字—报上级机关--窗口发件
审批要件:1、营业执照;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5、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及劳动合同;
6、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身份证;
7、自有主要机械设备***;
8、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资料。
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
3.《辽宁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方案》(辽建发[2001]96号)。
联系电话:62231399-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