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民用液化气充装和使用单位联合安全执法检查
我县开展民用液化气充装和使用单位联合安全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09-08-21 来源:辽中区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民用液化石油气充装和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避免液化石油气爆炸事件发生,确保国庆期间全县安全生产,近日,县建设局、消防大队、质监局、安监局、工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再次对我县民用液化气充装和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针对前一阶段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国庆期间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共检查液化气站18家,抽查饭店5家,查出各类隐患36处,形成现场检查记录23份。
通过检查发现,我县有9家液化石油气站罐体未经检测,部分饭店超期使用液化气瓶,个别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无安全资格证上岗,针对上述问题,各相关部门已责令改正,尤其对9家罐体未经检测的气站,逾期仍未检测将不予颁发《燃气企业资质证书》,收回工商营业执照。
这次联合安全执法检查,对进一步规范我县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落实了各单位安全保障措施,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