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奖惩专责小组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动公开 明府办函〔2018〕278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奖惩
专责小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奖惩专责小组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发展规划统计局(发改)反映。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
佛山市高明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奖惩
专责小组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3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奖惩专责小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8〕288号)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奖惩专责小组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8〕862号)要求及省、市工作部署,为大力推进信用联合奖惩工作,建立政府部门联合奖惩机制,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威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数字政府”改革要求,实现信用信息全量归集。将信用信息查询和联合奖惩措施应用作为必要环节嵌入到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业务流程中,实现自动推送信用核查信息、自动匹配红黑名单、自动嵌入奖惩措施、自动汇集反馈实施情况的“信用奖惩、一键搞定”便捷模式,确保应查必查、奖惩到位。
2018年选取在国家部委印发的联合奖惩备忘录中关联度高的9个区直单位开展重点事项实施,2018年底前实现联合奖惩便捷模式嵌入业务流程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9年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复制推广,争取2019年底前构建全区信用联合奖惩一张网。
二、工作机制
成立佛山市高明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奖惩专责小组,负责信用信息全量归集、研究确定分步实施事项,组织梳理联合奖惩措施清单,明确奖惩措施嵌入业务工作流程,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区各镇(街道)、各部门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工作。
区发展规划统计局(发改)、区数据统筹局、区编委办、区行政服务中心为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国土)、区交通运输城管局(交通)、区经济科技促进局(经贸招商)、区市场监管局、区法制局、区文明办、区税务局、人民银行高明支行、高明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等11家单位和各镇(街道)为成员单位。
专责小组组长由区府办联系协调发改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区发展规划统计局(发改)、区数据统筹局、区编委办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各成员单位安排1名业务骨干为联络员。专责小组日常工作由区发展规划统计局(发改)和区数据统筹局承担。
三、分工及主要任务
(一)区发展规划统计局(发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归集联合奖惩红黑名单信息。指导各成员单位在业务工作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协助各成员单位做好联合奖惩重点事项梳理工作。继续完善信用联合奖惩业务模式,明确信用信息范围和采集标准。牵头梳理国家出台的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中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制订联合奖惩环节嵌入审批服务流程工作指引。及时跟进国家后续印发或调整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情况,并补充完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
(二)区数据统筹局
结合“数字政府”改革要求,推进信用数据采集、共享,支撑联合奖惩信用服务上线运行。在各试点单位明确实施联合奖惩的重点事项后,对应各试点单位业务系统现状,对信用信息查询和联合奖惩措施应用的嵌入环节和嵌入方式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各代码应用部门和单位在信用系统内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业务。
(三)区编委办、区行政服务中心
结合权责清单和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工作,协助指导成员单位修订办事指南,做好联合奖惩措施事项嵌入办事指南的规范性审查工作。
(四)成员单位
区法制局负责对实施联合奖惩措施进行合法合规性指导和审查。
人民银行高明支行负责在征信领域的业务指导。
区财政局推动在全区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联合奖惩措施应用。
区文明办推动在全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联合奖惩措施应用。
其他成员单位在信息系统内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业务,将信息系统内原管理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替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建立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映射关系。修订办事指南,将查询行政相对人信用信息、实施联合奖惩措施作为必要环节嵌入到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业务流程中。
区直成员单位在区发展规划统计局(发改)梳理的措施清单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系统)权责清单,进行核对确认,按照措施类别、措施性质、措施内容、激励/惩戒对象、权责事项、关联科室、相关依据进行具体列明。建立业务办理事项与红黑名单、奖惩措施的一一对应关系,确保所有事项均对应红黑名单主体及具体奖惩措施。梳理提出联合奖惩重点事项,对于事权已经下放到镇(街道)的事项,做好与各镇(街道)的沟通衔接工作。
各区直成员单位及各镇(街道)联合奖惩事项和实施结果应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反馈到市网上办事大厅和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五)其他相关单位
区法院将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人”“未结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名单向社会公布。
四、分阶段工作安排
联合奖惩工作采取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方式,分8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7月23日—12月15日)
成立联合奖惩专责小组,确定3家共同牵头单位,选取12家区直单位和4个镇(街道)为2018年工作试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和时间节点。各成员单位配合,挑选本单位可落实的重点事项作为重点工作推进,从而初步框定2018年重点突破的事项清单。
(二)奖惩措施清单梳理阶段(2018年7月25日—8月31日)
区发展规划统计局(发改)会同区编委办、区法制局、区数据统筹局组织区各成员单位在国家出台合作备忘录基础上,梳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的联合激励和惩戒事项,编制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清单梳理过程中,要确保将跨部门、跨领域、跨行业的合作备忘录梳理成全面、清晰、准确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并结合到成员单位的具体权责事项上。
区发展规划统计局(发改)会同区数据统筹局对区各成员单位初步报送的事项进行甄别梳理,列出2018年拟嵌入联合奖惩措施事项。
(三)确定嵌入方式和合规合法性审查阶段(2018年9月1日—9月30日)
区数据统筹局逐项研究每个重点事项的具体办理流程和办理系统类型,并据此确定信用信息查询和联合奖惩措施应用的嵌入环节和嵌入方式。成员单位修订重点事项办事指南,区编委办做好联合奖惩措施事项嵌入办事指南的规范性审查工作,区法制局负责对实施联合奖惩措施进行合法合规性指导和审查。
(四)公布事项名单(2018年9月底前)
将实施联合奖惩的重点事项向社会公布。
(五)嵌入业务流程阶段(2018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
在“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框架下,区数据统筹局组织成员单位将信用信息查询、联合奖惩措施应用嵌入试点事项信息化办理流程,将查询行政相对人信用信息、实施联合奖惩措施作为必要环节嵌入重点事项信息化办理流程并在网上办事大厅开通专栏展示,实现“信用奖惩、一键搞定”便捷模式纳入市网上办事大厅中。
(六)试点实施阶段(2018年10月16日至12月31日)
12个区直部门和4个镇(街道)同步开始实施运行。在试点过程中不断改进完善,做到操作流程简便、部门应用体验良好,不增加工作负担,实现“信用奖惩、一键搞定”便捷模式。
(七)总结经验阶段(2019年1月1日至2月28日)
归纳总结试点工作成效,加大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宣传报道和案例剖析力度,弘扬诚信价值观,形成人人诚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八)全面推广阶段(201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制订奖惩措施清单编制指南和联合奖惩环节嵌入审批服务流程工作指引,协调督促各镇(街道)、全区各部门全面推行“信用奖惩、一键搞定”便捷模式。同步开展信用联合奖惩检查、通报,争取2019年底前构建全区信用联合奖惩一张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全区信用联合奖惩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分管领导牵头的综合推进机制。区直试点单位要立足于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将信用联合奖惩和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与各镇(街道)沟通衔接,统一同一试点事项的操作规范和要求。各镇(街道)要发挥好试验田作用,明确实施联合奖惩的重点事项后报送区府办公室和区发展规划统计局(发改)备案。
(二)强化督促指导。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与试点单位保持密切沟通,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各成员单位要在试点工作中不断总结、提高和完善,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区发展规划统计局(发改)和区数据统筹局将牵头建立联合奖惩专责小组工作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工作进度安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快互联互通。区数据统筹局要结合“数字政府”建设情况,推进信息的互通共享,解决“信息孤岛”问题,为信用联合奖惩提供技术支撑。
***:佛山市高明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奖惩专责小组成
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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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奖惩专责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严日冲 区府办副主任
副 组 长:廖冠明 区发展规划统计局(发改)常务副局长
谢佩文 区编委办副主任
黄 涛 区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建彬 区数据统筹局副局长
成 员:陈国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婉明 区经济科技促进局(经贸招商)副局长
严杰雄 区财政局副局长
麦东平 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国土)副局长
王礼明 区交通运输城管局(交通)总工程师
黎维基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徐 彭 公安分局副局长
黎卓升 荷城街道党工委委员
关广翔 杨和镇党委委员
区鸿文 明城镇党委委员
钟邦根 更合镇副镇长
温国泉 区税务局党委委员
严锦方 高明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副主任
李易飞 区法制局科长
梁 洪 人民银行高明支行副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