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将提供多种金融工具助企业战疫
记者2月15日获悉,沈阳市金融发展局、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沈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经营发展金融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力支持企业保经营,稳发展。
《方案》提出,运用专项再贷款政策向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9家银行提供低成本资金,专项再贷款利率为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50个基点,支持全国性重点医用物品和重点生活物资重点名单的企业。运用支小再贷款、支农再贷款政策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再贷款利率为2.75%。
疫情期间,对各金融机构支持国家、省、市重点医用物品和重点生活物资重点名单的企业的再贴现需求优先办理,原则上不对票据类型、单张票面金额设定限定条件。鼓励金融机构对国家、省、市重点性核心企业配套的供货商、运输、经销等上下游企业的票据贴现需求优先快速办理,此类票据的再贴现视同重点企业办理。简化再贴现办理流程,鼓励采取线上方式申请,各金融机构可通过“沈阳市中小微企业融资对接平台”开展申请票据贴现及再贴现业务。
各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省、市重点名单企业的贷款利率视企业信用、抵押品等状况原则上按贷款发放时上个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50个基点、30个基点执行。在疫情防控期间,鼓励银行对企业采取延期还款、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
融资担保机构要对有续贷需求的企业开展续担服务,适度降低反担保要求,担保费率要比原担保费率下浮10%以上。对于因疫情影响造成短期逾期的企业,可给予一定宽限期和手续简化政策,疫情结束后再补充相关手续和资料,支持经办银行暂不调整贷款五级分类。
充分发挥政府金融专项资金作用,扩大“助保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国有、股份制及城商行和操作机构密切合作,可将符合“助保贷”条件且提出续贷申请的企业纳入支持范围。(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