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海城市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海城市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分单位)
三、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四、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五、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六、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九、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表
十、2019年部门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一、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2019年部门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四、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十五、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六、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七、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八、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分单位)
十九、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债务支出预算明细表
二十一、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二十二、2019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二十三、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二十四、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海城市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城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政方针、政策,拟定市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与县、区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三)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和全市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镇区财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五)组织制定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制定市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采购活动。
(八)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研究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省及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定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管理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城市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海城市财政局机关
2、海城市财源建设管理办
3海城市预算编审中心
4、海城市财政监督检查管理办公室
5、海城市农村综合改革管理办公室
6、海城市中心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7、海城市会计核算中心
8、海城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9、海城市投资评审中心
第二部分 海城市财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仅供参考).xls(点击超链接)
第三部分 海城市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城市财政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海城市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海城市财政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280.55万元。
二、关于海城市财政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海城市财政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80.55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30.5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50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5.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15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2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2万元,项目支出248万元。
三、关于海城市财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城市财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32.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2万元,资本性支出13万元,项目支出248万元。
人员经费930.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8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海城市财政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4.2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国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19年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5.53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5.4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有关规定以及2018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从而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管理,减少公务用车数量,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压缩公务接待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市财政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运行经费预算为1032.5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购置设备及电子化软件等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票据电子化软件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海城市财政局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单项没有在200万元以上的,所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为零,无绩效考核支出项目。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单项也没有在200万元以上的,因此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明细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两张表中没有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