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汤岗子新隆路凤凰湖桥梁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鞍山市汤岗子新隆路凤凰湖桥梁工程施工监理(二次公告)已由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鞍汤建办发[2014]2号)批准建设,本工程按照规定程序已在各级管理部门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决定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鞍山市汤岗子新隆路凤凰湖桥梁工程施工监理(二次公告)
2、招标单位:鞍山市千山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3、建设地点:鞍山市汤岗子新城
4、招标范围:工程监理服务
5、工程规模:该桥桥型采用三跨变截面连续梁。跨径布置28m+44m+28m;宽25m
6、工程总投资:1778万元,本标段工程监理工程的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32万元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8、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6月1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9月30日,共110天。
9、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资格条件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2、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一个总监理工程师最多只允许承担资质许可所规定的的3个以下(在同一行政区域内)监理投标活动,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
3、 具有辽宁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A级及以上(含A级)信用等级报告。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对投标人其他要求:投标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活动
1、投标报名: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到汤岗子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汤岗子疗养院院内7号楼302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报名:
资格审查内容:
⑴营业执照副本;
⑵资质证书副本;
⑶近3年内在项目监理过程中未出现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
⑷投标人提供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函原件(开具之日起二个月内有效)(鞍山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0412-2299295);
⑸拟派驻本项目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一个总监理工程师最多只允许承担资质许可所规定的的3个以下(在同一行政区域内)监理投标活动,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
⑹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10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⑺本项目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还需配备至少3名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
⑻投标人参加报名审查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报名审查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须为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须了解本单位管理情况并要求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同时出具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9)投标人须提供A级(含)以上信用等级报告。
(10)近3年(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承担过1个单跨大于或等于40米的大型跨河连续梁桥工程并已竣工的业绩;(提供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必须达到合格(含合格)标准。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联系人:王文峰,联系电话:0412-2412316 158****0088 (需提前电话预约)
3、审查报名时间:2014年5月15日至2014年5月19日的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
4、报名审查时间:由汤岗子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5、审查实施单位:汤岗子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6、投标单位经审查小组审查合格后,方可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刷卡报名(投标单位没有经过报名审查小组审查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15日至2014年5月19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时(北京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注: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缴纳投标保证金0.6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均须在2014年5月22日17:00之前完成,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复印件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刷卡报名者,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招标文件。
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5日14:00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投标人指定栏目;开标时间同投标截至时间,开标地点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7-271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4、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得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鞍山市千山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28号
联系人:周期
联系电话:0412-2316323 180****633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江东街29号二楼
联系人:马晓峰、刘鑫
电 话:024-24212517-28;133****6748
传 真:024-24212889
邮 箱:yycw061027@sina.com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