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就业服务社区内就能办
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功能更加完善
经常办理就业服务的社区居民可能发现,今年开始,有关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失业登记、培训报名、创业指导、保险申报、补贴申领八项内容在社区内就可以办成,这是因为市劳动就业服务局新推出了“就业服务八不出社区”的行为规范。
政策咨询48小时回复
按照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安排和《省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方案》,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被列为标准化试点承担单位。今年初,市劳动就业服务局按照试点要求和标准,提出要全面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改造升级,出台了“八不出社区”的行为规范,要求社区就业助理员熟练掌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熟悉就业服务和各种就业援助业务办理的工作流程。
政策咨询分为面对面咨询、电话咨询、网上咨询等方式。社区就业助理员要认真听完咨询人的叙述,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对咨询人提出的问题做出明确的解答。对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给予说明解释,如不能当时解答,应承诺48小时内给予答复。
对用工双方提供***服务
社区按照求职登记的基本要求,设置社区用工宣传栏、社区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方式,提供招工信息。通过受理失业人员窗口求职登记以及入户调查等方式,指导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进行求职登记,并将有关求职登记信息录入就业工作规范化管理信息系统。对本辖区求职登记信息进行动态管理维护,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社区收集辖区内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通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信息栏等不同方式发布招聘信息,供求职者查阅。
社区工作人员将根据就业岗位对求职者知识、专业、技能、经验的具体要求,运用就业工作规范化管理软件进行信息匹配,把适合的就业岗位推荐给求职者。对用人单位进行***服务,了解推荐人员录用人数、上岗情况、办理招聘手续情况、缴纳社会保险和工资发放情况。对求职者进行***服务,了解求职者通过推荐就业后,是否选择成功,以及求职者的就业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负责将求职者的成交信息录入就业工作规范化管理信息系统。
社区受理失业登记
社区受理本辖区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没有就业经历的城镇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社区就业助理员应根据来办理失业登记类型,一次性告知办理失业登记应提供材料。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有关数据录入就业工作规范化管理信息系统,并将有关资料上报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审核后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
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社区内也能实现。符合培训条件的人员可持就业培训卡等材料,根据个人情况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等级及培训机构。全市乡镇或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可在劳动就业规范化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培训卡申请工作。
社区将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受理就业援助对象申报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告知申报补贴应提供的材料,并对提供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将有关材料上报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援助对象,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直接将社会保险补贴通过***或者银行存折支付,社区就业助理员将以电话等形式,通知就业援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