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11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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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9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2018年11月12日我科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4-48866773 通讯地址:桓仁县环境保护局三楼建设项目审批科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辽宁八两宝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人参等中药材及食品加工项目批复.pdf 请点击 | 桓环建字〔2018〕24号 | 2018-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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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6 17:45:1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