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宽甸关于征集宽甸满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立法项目的公告
为做好我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工作,有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征集立法项目。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根本遵循,认真落实县委十六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实现新时代宽甸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征集立法项目内容
立法项目应当符合中央大政方针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重点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且需要通过自治县地方立法进行调整和规范的事项提出。
项目内容上,坚持问题导向,要做好“小切口”立法,探索“小快灵”、“一张纸”立法,努力打造具有宽甸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标志性立法成果。
三、有关要求
1.立法项目尽可能写明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目的、规范的主要事项、立法依据、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保障措施、提倡事项、禁止事项和拟采取的法律对策,尽量提供有关材料(包括法律法规依据和参考依据)。
2.县直部门和各乡镇提出的新的立法项目,在拟定项目名称和起草文本草案前,应当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征求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的意见。
3.立法项目请以书面形式,于2021年12月20日前提供给县人大立法委。
特此公告。
联系人: 张志革 5837665 139****7748
纪晓颖 5837669 130****1877
电子邮箱:kd5837669@163.com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
(宽甸发布 刘鹏程 责编 滕洪峰 周元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