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学年第一学期督学责任区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高中学校和教育指导中心,教育研究院,局机关各科室:
为督促和引导我区普通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督学责任区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穗教督〔2010〕17号)和《广州市白云区督学责任区制度实施方案》(穗云教〔2011〕261号)的精神,现将2020学年第一学期的督导工作安排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20学年第一学期,具体时间由各责任区安排。
二、督导对象
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校区、园区)。
三、督导主题
(一)党组织对学校各方面工作的领导情况。学校党组织建设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情况,共青团、少选队建设情况。
(二)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三)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开展情况。
(四)学生体质健康提升、阅读素养提升、数学提升等“三大工程”推进情况。
(五)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课程计划落实情况,特别是劳动、体育、美育以及信息化课程开设和利用信息化开展教育教学和教师培训工作情况。
(六)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的解读与应用工作情况。
(七)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师资配备和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情况。
四、督导工作方式
(一)调整督学分组
将督学、学前教育评估员分组到8个责任区,作为责任督学对学校进行挂牌督导。高中组责任督学分组安排不变,由教研院统一安排下校督导。7个学片以教育指导中心为主,安排片内督学进行挂牌督导,督学公示牌进行相应更新。为支持4个镇挂牌督导工作,切实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由教研院调配教研员督学进行帮扶,请4个镇教育指导中心主动与教研院沟通,做好挂牌督导分组安排。
责任督学每学期至少到每所指定学校督导2次。已安排标准化学校复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等评估项目的学校、幼儿园(名单见***2),责任督学可结合挂牌督导工作一并进行,不重复计算督导次数。
(二)改革责任区督学工作方式
1.责任区督学按照“依法监督、正确指导、及时反馈、深入调研、合理建议”的工作方针,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开展随机督导工作。
2.各督导小组须及时将督导情况向学校进行反馈。发现严重问题应向被督导学校发出《广州市教育督导整改通知书》,并报区教育督导室备案,在相应的时间内***督查整改情况。
五、督导工作相关要求
(一)督导小组进校督导须出示《督学证》《学前教育评估员证》。每次督导活动至少需2名责任督学一同参加(幼儿园1名),每个责任区安排1名市级督学担任组长,副组长要主动联系市督学参加挂牌督导。在督导活动中,不得接受被督导学校的宴请和礼品、礼金等,不得影响被督导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
(二)督导采取全覆盖、经常性随访督导,学校要积极支持责任区督学的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并为责任区督学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要对责任区督学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并积极加以整改。对无故不执行督学提出的督导意见或阻挠、拒绝督学依法行使职责的,将依据《广东省教育督导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三)被督导学校需要为挂点督学提供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加挂责任区督学办公室标识,并设置一名学校中层干部为联络员与督学做好联络沟通工作,责任督学有调整的学校请做好责任区督学公示牌的信息更新。
(四)认真做好督导资料的收集和汇总
1.被督导学校:填报《广州市责任区督学工作情况反馈表》交指导中心留存,高中组交教研院留存。
2.督导小组:填报《广州市教育督导工作记实》、《广州市白云区督导工作台账》、小组督导工作报告交指导中心留存,高中组交教研院留存。上述资料于每次督导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报送。
3.教研院、指导中心:责任区督导工作报告(见***模板),于2020年12月31日前通过内部邮件交督导室,由督导室将督导情况和结果统一进行通报。
六、督导经费
督学责任区工作所需经费从区督导专项经费中列支,包括交通费、伙食费、劳务费及工作经费等,由局划拨到8个责任区(教研院、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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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学年第一学期白云区督学责任区划分安排
***2:督学责任区工作工具包(督导小组、指导中心)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23日
(联系人:督导室邹建梅、颜贵斌,联系电话:86371753,137****8989,教研院王应江,联系电话:137****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