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11月11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学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兴印率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李学知、孙兴印一行先后来到锦州福山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辽宁跃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现代农机装备有限公司,以实地查看和座谈的形式详细了解企业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情况,听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情况汇报。
自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我县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企业联合会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和培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完善措施和服务,扩大社保覆盖面;狠抓劳工合同签定和备案,规范源头管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注重调解预防,发展阳光仲裁;畅通职工利益表达渠道,加强信访工作;搭建平台,激发职工积极性。截止2014年10月,全县共有企业592家,建立工会组织587家,职工总数29000人,其中,国有企业职工2500人,已签订劳动合同职工2500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非国有企业26500人,签订劳动合同25000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4%。劳动用工备案322家,劳动者备案15400名。2008年以来,我县累计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840件,法定期限结案率100%。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93件,追回拖欠工资932万元,涉及农民工5510人,有效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学知对我县《劳工合同法》贯彻落实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县能够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各部门通力合作,确保《劳工合同法》得到很好的贯彻实施,为我县构建了和谐劳动关系,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希望相关部门再接再厉,将工作不断推向深入,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保障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要加强执法监察力度,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程序;要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和解读,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切实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突出问题,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进而推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
侯颖 王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