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国土分局开展批而未供土地清理工作
根据省厅《关于清理上报批而未供土地情况的紧急通知》(鲁国土资字[2009]604号)精神,河口国土分局迅速落实工作队伍,吃透政策,制定了清理工作方案,清理阶段性任务顺利完成。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清理工作顺利开展。接到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股室人员进行了学习,吃透上级文件精神,研究了开展清理工作的步骤和措施,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相关股室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相关股室各固定2名工作人员,形成AB角,工作小组定期组织业务人员进行交流,每周向局主要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保障了我区批而未供土地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求真务实,全面完成清理阶段性任务。在清理中,国土分局查阅了2004年以来的档案、台帐,将2004年以来审批的土地全部纳入清理范围,逐宗核实供应情况,并现场核实了开发利用情况。自2004年以来,我区共批复10个批次,土地面积3162亩,其中耕地面积354亩,已经供应土地2134亩,供地率为67.5%,等待供应1028亩,未供应土地全部为盐碱地或荒碱地,没有耕种价值。未供土地主要分布在园区内,未供应的原因主要是按照园区功能分区,在批复地块位置还没有合适的项目可安置。
三是强化措施,加快土地供应。通过清理,摸清了批而未供土地的基本情况,分析了各地块没有及时供应的原因,将清理工作与严格土地管理相结合,重在清理后解决实际问题。组织运作土地供应,将土地落实到具体项目上,使土地供应率由清理前的58%增加到67.5%。同时,对等待供应的土地,河口国土分局分别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共同分析了批而未供土地的分布、数量、按照功能分区适合安置哪类项目等问题进行了研究,今后将通过广泛招商,促进批而未供土地的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