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河区召开大型综合体示范创建现场会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培训会
为推进我区大型综合体消防事前防控工作更加扎实,强化消防和安全应急处置,提升城市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凌河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召开全区大型商业综合体示范创建现场会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培训会。辖区大型综合体及相关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参加会议。
会上,全体与会人员首先实地观摩了大商集团千盛购物广场在日常自我管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培训演练和打通生命通道等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创建工作成果。千盛购物广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就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团队和应急处置团队并实体化运转进行了经验交流。凌河大队工作人员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风险为指引,详细讲解了重点单位日常消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为与会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
会议强调,要认清形势,严格落实消防主体责任狠抓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落实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的职责都进行了明确。同时,针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规定了更严格的消防安全职责。要自觉树立起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强化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亲自牵头研究突出问题,亲自推动解决疑难隐患,确保整改到位。要创新机制,严格落实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为深化消防执法改革,落实《***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的部署要求,国家消防救援局决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机制。其中的“一公开”指将抽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推动社会监督,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打破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中的信息数据壁垒,整合统一的市场信息监管平台,形成监管合力。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职责的有形化,逐级岗位责任有形化,宣传教育培训有形化,应急演练及志愿消防力量有形化。要脚踏实地,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各单位要开展自检自查,明确社会单位“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公示的具体方式和载体。认真组织学习《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持续稳定。
凌河区消防救援大队将加大帮扶指导力度,推进单位建立落实“管理、检查、处置”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处置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水平,为全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