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体育局创新体育服务载体 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 进体育社团钻石社会化和实体化发展方面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局长苟仲文在全国体育局长工作会议和全国群众体育工作会议上对体育社会组织改革的具体要求,我局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积极推进县区乡镇健全完善体育总会。国家体育总局明确要求全国各市 70%的县区、乡镇都要成立体育总会。目前,我们在推进此项工作中,存在编制和政策层面的困难。在市、县(区)、乡镇三级体育总会中,一般存在三种模式:有编制、编制+社团组织、纯社团组织。但是目前县区、乡镇体育总会没有编制,且领导干部不能兼任社团法人(在民政部门注册)。因此,我们建议成立县区、乡镇体育总会或者增加编制,或者可以采取专兼职的形式,在市体育总会采取备案登记制度。
二是积极推进体育社团组织社会化和实体化。目前我市 体育社团组织全部实现管办分离、政社分离。社会化是指“跳出体育圈子,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体育社团工作”,而实体化不仅指经济实体,更重要的是指有专门的人员、固定的场地、稳定的资金来源,举办有影响的品牌赛事,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做事”。
三是积极开展体育社团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目前我们已经向全市市级体育协会下发了评估标准和具体办法,将与民政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四是积极推进“一协会一品牌”建设。围绕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每一个市级单项体育协会都打造了自己的一项品牌赛事活动。
五是 建立体育社团新社会阶层人士推荐制度。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我们在掌握体育社会组织人员基本情况的前提下,积极向统战部门推荐体育社团组织骨干,充分发挥他们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六是加强体育社团组织党的建设。按照 2016年《***组织部、民政部关于在社会团体中建立党组织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目前我们已经建立了全市体育社团党支部,设在市体育总会,同时要求党员个人在协会各项工作中,应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真正架起党同群众联系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