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渠道行业协会立法公开征求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天发布公告,向行业协会及会员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求对深圳特区行业协会立法的意见和建议,这是市人大常委会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一大举措,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负责人。
为什么要开展行业协会立法?
内务司法工委负责人说,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全国“两会”提出了“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严格依法管理”的任务,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行业协会健康发展和规范管理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已将《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列入2013年立法计划,并作为重点项目。
深圳行业协会改革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需要立法进行规范。制定行业协会条例,目的在于把我市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成果巩固下来,并创设相关制度,引领行业协会创新发展;通过立法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加强依法监管,推动行业协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促进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同时,也为国家今后制定行业协会方面的法律法规提供借鉴,发挥特区立法先行先试的作用。
为什么要发公告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的精神,为推进行业协会条例民主立法、科学立法进程,提高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这次专门发布公告,就行业协会立法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主要是希望增加立法透明度,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渠道,集中民智,体现民意,制定出一部比较符合深圳实际情况、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具有操作性的行业协会法规。同时,公开征求意见的过程,也是一次对社会公众进行行业协会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可以为这部法规的实施打下一个好的基础。
下一步将如何公开征求意见?
公告发布后,接下来,内务司法工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开展行业协会立法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一是认真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内务司法工委将在4月份至5月份,安排工作人员接听电话、接收传真、查看信箱邮箱,认真收集各界人士有关行业协会立法的意见建议。
二是调研座谈征求意见。在政府有关部门起草的行业协会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之前,市人大内务司法工委拟提前介入,会同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部门,广泛深入调研座谈,听取意见,重点研究行业协会立法主要需要解决什么问题,怎样立法规范解决这些问题。力求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我们将到部分行业协会走访调研,召开行业协会座谈会、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代表座谈会、政府有关部门座谈会、专家学者座谈会、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座谈会,分别听取意见和建议。
三是研究吸收征求到的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法律法规是人民意志的体现,立法是集体的智慧,“智慧在民间,智慧在基层”。到行业协会等单位调研征求意见,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将认真梳理汇总、研究吸收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行业协会条例草案。
在此,我们希望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协会及其会员单位,能够积极参与这次行业协会立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推进行业协会条例民主立法、科学立法进程,推进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关于行业协会立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了重点培育发展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严格依法管理的任务,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行业协会健康发展和规范管理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列入2013年立法计划。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的精神,推进行业协会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进程,现就行业协会立法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请各行业协会及会员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就行业协会立法发表意见,重点就强化行业自律,使行业协会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以及加强行业协会监督管理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将认真研究吸收这些意见和建议。
行业协会及会员单位、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请于2013年5月31日前以信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向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反映或提交。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A区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邮编:518035;电子邮箱:nsgw@szrd.gov.cn;联系电话:82107792 82108317,传真:82001550。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