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区巡视巡察联动工作全面展开区委第一第二联动巡察组正式进驻
为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向基层延伸,根据省委第四巡视组统一部署,区委第一、第二联动巡察组于8月22日分别召开了区委联动巡察动员部署会,启动了区委第一联动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局,区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对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区滨海新兴产业园区、区临港工业区、区港口金融创新试验区共8个党组织为期1个月的联动巡察。
按照省委第四巡视组要求,联动巡察组重点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和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特别是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省委“五大区域发展战略”、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省委“1+8”系列文件和省委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部署要求落实等情况;落实党建政治责任、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及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方面的情况;学习贯彻党内法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的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精神、整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方面的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的情况,以及巡视巡察整改方面的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联动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区有关部门处理。
区委第一、第二联动巡察组接受反映问题渠道
第一联动巡察组巡察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局
1.监督举报电话:182****5866(受理时间为8时——18时)
2.邮政信箱: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日月大道8号投资服务中心1403房间(区委巡察办)邮政编码:115007
3.电子邮箱:BYQQWXCZ1@163.com
4.征求意见箱地址:
区委政法委设在区投资服务中心12楼东侧2号消防通道;
区委宣传部设在区投资服务中心12楼西侧电梯口对面玻璃幕墙;
区人民法院设在区法院西门立案庭南侧;
区公安局设在区公安局办公大楼东侧信访接待室门口;
第二联动巡察组巡察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区滨海新兴产业园区、区临港工业区、区港口金融创新试验区
1.监督举报电话:182****5863(受理时间为8时——18时)
2.邮政信箱: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日月大道8号投资服务中心1403房间(区委巡察办)邮政编码:115007
3.电子邮箱:byqldxcz2@163.com
4.征求意见箱地址:
区营商环境建设局设在区市民服务中心9楼930房间对面;
区滨海新兴产业园区设在区滨海新兴产业园区南门(正门)东侧墙;
区临港工业区设在区临港工业园区管委会一楼大厅东侧墙;
区港口金融创新试验区设在区华海大厦3楼办公区南侧公共区域。
以上接受反映问题渠道,受理时间截止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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