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新邱大街三轮车四轮车禁行开始
自1月5日起,新邱区新邱大街至长营子大街路段禁止三轮车、四轮车通行。1月5日早8点开始,新邱交警大队、新邱运输管理所、环保新邱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邱区综合执法局联合出动25人,派出执法车8台,对违反《新邱区人民政府关于新邱大街至长营子大街实施三轮车、四轮车禁行的通告》的三轮车、四轮车驾驶人员予以警告或处罚。当天,处以警告40余台,处罚5台,其中暂扣2台。 据了解,此次禁行的三轮车、四轮车是指三轮、四轮摩托车,三轮、四轮电动车,安装动力装置的人力车,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国家规定不予上牌照的新能源车等车辆。禁行范围为新邱火车站广场至阜蒙县二高中东墙外。新邱区政府将建立长效机制,坚决禁止新邱大街至长营子大街路段三轮车、四轮车通行,确保这一城区主干道畅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