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期物业费交多少业主可做主
“除了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外,以后物业费收多少就在于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协商了,可以不用再经物价部门审批。”这是记者日前从市发改委(物价局)获得的消息。 据市发改委(物价局)收费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国家及我省相关政策精神,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服务行业发展,我省对部分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服务价格予以放开。其中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税务师事务所、律师(刑事案件辩护和部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代理除外)、房地产经纪、非保障性住房物业、住宅小区停车7项已具备竞争条件的服务价格实行放开。对于物业服务收费,我市结合实际,对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对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仍实行政府定价。 “尽管这些收费已经放开,但并不是想收多少就收多少。”该工作人员提醒,对上述放开的7项服务价格,相关经营者仍然需要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为消费者等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对于放开的7 项服务价格及相关物业服务收费,我市物价部门将加强引导和规范,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