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收土地预公告
襄经征告字﹝2022﹞第3号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依据襄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拟征收东津镇唐庄村、肖营村、吕寨村、堰坡村、周寨村、朱彭村、上营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作为襄州区(东津)2022005号、2022006号、2022007号、2022008号、2022009号、2022010号、2022011号、2022012号、2022013号、2022014号、2022015号、2022016号、2022017号、2022018号、2022019号、2022020号、2022021号、2022022号2022023号、2022024号、2022025号、2022026号、2022027号、2022028号、2022029号、2022030号、2022031号、2022032号、2022033号地块的城镇村道路用地项目建设用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现将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有关事项发布预公告,内容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该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涉及东津镇唐庄村、肖营村、吕寨村、堰坡村、周寨村、朱彭村、上营村。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用于东津新区城镇村道路用地项目建设。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于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之后,委托东津镇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征收土地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法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