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高压惩腐形成持续震慑——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工作综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措施,持续发力,做到反腐败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用实际行动彰显了惩治腐败的坚定态度和决心。
5年来,全市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598件次,查处违纪案件2513件,处分党员干部2502人,其中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75人,乡科级干部444人,移送司法机关26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避免及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
聚焦主业,挺纪在前,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5年来,市委常委会先后23次研究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委主要领导共进行谈话和约谈150多人次……
市委一直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对案件查办更是态度坚决。市委常委会和市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做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发出声音、第一时间贯彻落实,用高标准引导党员干部,用纪律底线约束党员干部。市委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调度,重点案件亲自批示、协调和督办。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从严治党,把纪律审查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决减少腐败增量,有效遏制腐败存量,持续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抓手,我市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查办案件协调机制,对一些重大典型案件,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加强调度,及时决策;分管领导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各办案职能部门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市、县(市)区上下联动,形成了突破案件的整体合力。
为加强执纪办案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从信访举报件中排查、筛选线索,落实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制度,加大要结果、要情况信访件的督办和审核工作,有效地提高了信访件的初核率和成案率。同时注重在办案中深入挖掘“案中案”和“窝案”“串案”,从监督检查、专项治理中挖掘问题线索,努力扩大办案成果。如在查办辽化物业公司经理杨玉明受贿案件中,又查实了辽化物业公司虚开***,套取现金500余万元私设小金库案件,涉案12人,处理党员干部4人。
顺应民意,持续发力,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原市自来水公司经理王喜利、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姚诉博、原辽阳市第九人民医院器械科科长韩春林、原辽阳县财政局副局长郝景新、原灯塔市五星镇党委书记李春民、镇长梁永利等人都受到党的纪律的严肃查处。
5年来,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322件,处理党员干部356人,涉及金额1710万元。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纪律审查重点,盯紧热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对象,着力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违纪违规案件,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抓住不放、一查到底。
在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我市还严肃查处信访背后腐败问题。对500余件重点信访案件特别是进京访落实了“五位一体”包保责任,对信访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深挖细查,查处24件、处分27人。集中排除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典型信访案件52件,并加大要结果、要情况信访件的督办和审核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
围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低保户审批、廉租房分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受理投诉举报涉农案件102件,立案113件,处分120人,移交司法机关6人,努力减少腐败存量,有效遏制腐败增量,形成“不敢腐”的震慑。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整治“四风”,重点查处借婚丧喜庆敛财、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违规发放福利等不正之风。对32起“四风”典型案件、161起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公开曝光。如文圣区小屯镇下平洲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安杰违规操办“上梁”庆典喜宴、借机敛财案件。坚持抓早、抓小,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按照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及时进行诫勉谈话。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盯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和关键岗位,重拳出击下使一批典型案件无处遁形,又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特别是集中力量整治各种“蝇贪”。近期又对原白塔区区委书记邹建平进行了立案审查,再度彰显了正风反腐的坚定信心。
规范程序,健全机制,确保安全文明办案
5年来,公检法机关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403件,涉案424人;纪检监察机关共向公检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31件,涉案35人。
充分发挥全市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形成合力,用好平台。在案件和线索的通报移送、案件查办过程中的协作配合、整合办案资源等方面下功夫。明确职能定位,当好主体、唱好主角,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完善协调机制,有效整合各执纪执法机关的办案力量和办案资源,形成强大的反腐败合力;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不按要求及时汇报、不认真履行职责,隐瞒包庇、在办案中泄密或违反其他规定的行为,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要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突出查案重点,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不允许有违反办案程序、超越办案权限的问题发生。。
出台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办案工作中,不断创新理念,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把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落实到纪律审查工作各个环节。建立完善了信访、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案件监督管理等与纪律审查工作相关的制度。完善查办违纪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有效整合办案资源,形成办案合力。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案件线索移送工作的暂行办法》,健全了案件线索协调会商机制和相互移送制度。
完善办案流程。严格执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规定,制定了《纪律审查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办案流程,提升了查办案件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严格执行问题线索的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取证、移送审理、案件处理等关键环节的程序规定。坚持依纪依法使用办案措施,特别是严格“两规”措施的使用条件、使用权限、审批程序和使用期限,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力求所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成为“铁案”。
从严执纪,强化问责,着力形成“不敢腐”的震慑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严惩腐败案件的同时,深刻剖析典型案件,加大公开处理力度,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并且与警示教育、刹风整纪、监督问责等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注重建章立制,督促发案单位抓好问题整改,力求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
认真落实谈话和约谈制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上级党委、纪委负责同志及时对单位和部门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提醒,督促整改落实。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亲自进行廉政谈话和约谈150多人次。认真落实《***问责条例》,实行“一案双查”,倒逼责任落实,对8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正风反腐永远在路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不负众望,不辱使命,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忠诚干净担当的精神履职尽责,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为建设智慧文明美丽幸福新辽阳交出满意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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