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经费管理
为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芝罘区财政局相继出台和印发了《芝罘区机关事业单位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实施办法》和《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实施办法》一系列经费管理办法,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形成了较系统的公务活动经费管理体系。
一是加强出国计划审批管理。因公短期出国培训实行计划审核审批管理、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加强出国培训的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出国培训规模,科学设置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注重出国培训的质量和实效。各级、各部门应当建立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与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出访团组应事先填报《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由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分别出具审签意见,出国任务、出国经费预算未通过审核的,不得安排出访团组。因公临时出国应当坚持因事定人原则,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二是加强预算管理。因公短期出国培训应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培训结构、因事立项定人、加强监督管理的原则,严控费用规模,严格计划执行。各单位安排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项目应实行经费预算先行审核,无预算或超预算不得安排出国培训。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总额,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将因公出国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在预算中单列。各部门在核定的年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内,务实高效、精简节约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活动。
三是严格单位内部控制。各单位应建立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计划与预算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培训任务、培训费用预算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列入单位出国培训计划,不得安排出国培训。出国人员回国报销费用时,须凭有效票据填报有团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国外费用报销单。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财务报销审批的具体规定,对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提交的出国任务批件、护照(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及有效费用明细票据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批准的出国团组人员、天数、路线、经费预算及开支标准报销经费,不得报销与出访任务无关的费用支出。
四是加强陪同人员及经费管理。根据礼宾要求,从严控制陪同人员人数。陪同外宾赴各地访问期间,陪同人员的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开支标准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并由所在单位分别负担。接待工作人员在接待活动期间,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用餐的,经接待单位领导批准,可以按每人每次50元的标准领取误餐补助。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出国培训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和成果共享机制。除***内容和事项外,各单位应将培训的项目、内容、人数、经费等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因公临时出国团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每半年向同级外事、财政部门报送本部门本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使用情况。各级出国培训管理、外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项目执行情况和培训费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胡丽)
责任编辑:王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