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档案局全力做好汛期档案安全工作
为加强我区汛期档案安全工作,7月15日,按照沈阳市档案局转发《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档案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区档案局对全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通过工作群向各单位下发《关于做好汛期档案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单位牢固树立档案安全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做到思想到位、职责到位、指挥到位、措施到位。
二是强化安全措施,做好区档案馆库的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完善有关预案,细化防范措施,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做好相关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有效控制档案库房温湿度,积极做好汛期档案库房防潮、防霉、防虫等工作,确保档案得到妥善保管。
三是要求各单位对档案库房周边的墙体、电气设备及办公区域、库房门窗等进行仔细排查,地势低洼的档案库房,要提前做好档案安全转移工作,把低层档案资料移往高层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做到有备无患。
四是应急管理到位。完善汛期灾害应急预案,提高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的能力,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反应迅速,措施有效。
(沈河区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