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广州市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州市海珠区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广州市海珠区旅游发展指导中心、广州市海珠区业余体校;
联系人:谢女士,联系电话:020-80922605;
投诉受理机构:广州市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机关纪委;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0-34269537。
三、项目地点:
(一)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628号海珠体育中心。
(二)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新凤祥大街93号宝岗体育场。
(三)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路251号海珠体育馆。
四、项目概况: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 家中标供应商,分区域按实际需求为采购人配送生鲜(鲜肉、鲜活水产、鲜禽蛋等)、新鲜蔬菜水果、调味品、干货等食材,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品类,全年预算不超过50万元。结算价格=对应品种基准价×中标折扣率×实际供货量,按月支付。
各品种货物的基准价每月确认一次,以每月1号在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gz.gov.cn/)内的广州菜篮子价格栏目“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米袋子行情” “瓜果和牛奶”公布的各品种货物零售价作为其基准价,定价当天没有公布价格的,将定价日期推前至最近一次公布价格的日期,以该日期公布的价格作为基准价。网站上未公布的品种,则以海珠区辖区的华润万家、卜蜂莲花、家乐福三家超市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如遇台风、暴雨等不可遇见的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及价格需临时进行调整的,中标人应事先通知采购人,在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调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七、履约保证要求:
(一)投标人被确定为供货商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成为招标人的定点供应商。
(二)定点供货商应承诺,愿意随时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市、区有关监督部门对定点供货产品质量、价格等的抽查和检查。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处罚;发现三次以上或情节严重的,将由招标人取消其定点供货商资格。
(三)定点供货商应对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有总体设想和措施,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如:安全防患、卫生保障、文明服务等制度。
(四)定点供货商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食品卫生安全承诺、食品准入质量查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表、食品准入台账登记、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消费投诉处理及不合格食品下柜、召回、销毁等。
(五)定点供货商品必须保证配送的食品从正规渠道采购,具有工商、质监及卫生部门认可的检验合格证书或检测报告;所供肉类必须经农业检验部门检验检疫合格,并加盖检验印戳,做到肉色新鲜,无变质现象;所供蔬菜符合绿色蔬菜、无公害蔬菜的国家有关标准;生熟食品必须按照食品卫生安全相关要求分类仓储保鲜,分类包装送货;严禁销售“三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以上情况一经发现,予以拒收,亦可要求更换相关食品,如发现三次以上或情况严重的,将立即取消其供货商资格及参加下次投标的资格。
(六)定点供货商参与投标即视为同意中标折扣率计价方式。如服务期间采购人发现中标人结算报价高于投标时确定的折扣率计算价格,经协商无效的,可提前终止合同。
(七)定点供货商要加强自律、诚实守住、依法经营,并自觉接受各有关部门、招标人的监督检查。
(八)如合同期内因供货商原因终止合同的,则按评标时得分高低顺位替补。
八、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财政资金,中标后按合同规定及实际发生费用付款。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21年12月21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21年12月27日
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周六日休息)
十、 报名及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628号海珠体育中心4楼。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及中标原则:
(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由评标工作小组根据采购需求打分,选择合适的投标人。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因故弃权,按评分高低依次递补。
(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采购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三)连续两次招标失败的项目,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第四十条规定,按程序重新申报,经审查批准调整招标方式。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1),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表述的有效期应不少于10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机关纪委,电话: 020-34269537,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628号海珠体育中心4楼。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aizhu.gov.cn)的“通知公告”栏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
1.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doc
2.项目评分表.doc
广州市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