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本区超市卖场物流仓储等场所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通知
区有关委办局、各街道镇、集团公司:
2017年11月11日7时许,本市浦东新区祝桥镇江镇社区“家得乐”超市发生局部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5人轻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提出工作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全区安全生产平稳受控,按照市安监局整体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超市、卖场、旅馆、物流仓储等场所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内容
各街镇、各部门、各集团公司,自接通知之日起要在各自管理区域、领域范围内,立即组织开展商贸企业商业用房安全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要在全面排查基础上,重点对临街店铺、小超市、小市场、小饭店、小旅馆,特别是对老旧房屋、堆物场所,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对分割承租、多头经营、转租转包行为的整治工作。 同时加大对此类场所安全通道、仓库货区堆放、电梯运行、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及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的检查等。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及时消除各类隐患。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安监局关于印发杨浦区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杨安监〔2016〕52号)要求,吸取浦东新区家得乐超市坍塌事故教训,将隐患排查、事故防范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有针对性地制定方案,严格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区安办将组织区商务委、区公安消防等部门加大对大型商业广场、商业街、连锁超市、物流仓储企业等的安全抽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商贸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确保不发生类似事故。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各部门、各街道镇、各集团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要求,认真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红线意识,铸牢安全防范根基。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措施有效
各街镇、各部门、各集团公司,要紧密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季节特点,针对本区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从组织领导、工作制度、监管机构和管理方法手段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在排查整治中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要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多部门联动联控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有效防止火灾、物体打击、坍塌、触电等各类事故的发生,务使整治工作扎实有效,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做好信息汇总,按时上报整治情况
各街镇、各部门、各集团公司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信息收集和汇总工作,并于2017年12月5日、12月20日分别将本单位此次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电子版报送区安委办。
上海市杨浦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